金融界2023年10月13日消息,山西天巨美虹钢构有限公司因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积尘、运输车辆未采取有效冲洗措施对道路造成污染、沙料未苫盖,造成扬尘污染,PP电子被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3年9月18日,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在晋城市双源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停车楼项目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工地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严重积尘;2、工地运输车辆未采取有效冲洗措施对道路造成污染;3、工地现场沙料未苫盖,造成扬尘污染。经查,以上问题系山西天巨美虹钢构有限公司在施工中造成。
山西天巨美虹钢构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严重的违规行为。对此,PP电子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决定对山西天巨美虹钢构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金额大写:壹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