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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PP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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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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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方朝阳、孙关富、孙国君、陈国栋、李国强(独立董事)、戴文涛(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幼仙、张小英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转股情况:“精工转债”自2022年10月2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转股金额46,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25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6%。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精工转债”尚有1,999,954,000元未转股,占“精工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7%。

  本季度转股情况:“精工转债”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转股金额为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03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号)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金额2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41号文同意,公司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86”。

  “精工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2年4月22日至2028年4月21日,转股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5.0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6日起,转股价格变为4.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3日起,转股价格变为4.9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本次发行的“精工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精工转债”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03股。截止2023年9月30日,累计已有46,000元“精工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9,25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6%。

  尚未转股的“精工转债”人民币面值总额为1,999,954,000元,占“精工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7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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